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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局乔局长组织海博项目审计要点交底

作者 柴会军 , | 来源 十公司 , | 2021-04-01 14:54:13 | 阅读数:1817
内容提要:审计局于2021年4月1日上午8点30分在审计局4楼会议室召开了博山区县道海博路(南万山-安上段)改造工程,博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点交底会。交底会由乔局长主持,交通局地管处副主任崔立军,监理单

审计局于2021年4月1日上午8点30分在审计局4楼会议室召开了博山区县道海博路(南万山-安上段)改造工程,博山区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要点交底会。交底会由乔局长主持,交通局地管处副主任崔立军,监理单位柴会军、王元龙,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冯国栋、技术负责人孔祥辉参加会议。

由审计局乔局长对审计要点进行了详细交底:

1、项目立项后,即可登录平台,录入立项信息。

2、重大设计变更在履行完有关程序后,应及时告知审计局,并将有关资料报审计局,审计局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取证。

3、各方应对变更及签证及时签字确认加盖公章,建立台账,按时间顺序统一编号形成书面资料。

4、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,如建设、监理单位口头要求进行重大变更,应按程序出具正式便更。及时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经济资料进行整理。

5、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及有关监理规定进行监理,及时整理监理资料,审计局将不定期对有关监理资料延伸审计。

6、施工项目过程中的主要检验项目如弯沉、液压夯施工、结构层取芯等数据及时告知审计局。

7、正式验收前通知审计局,审计局根据情况派有关人员参加,建设单位及时将竣工验收通知单发至审计局。

8、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报建设单位后,建设单位及时在平台上传结算提报资料。建设单位在将结算资料纸质版报审计局备案,备案通过后,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。

9、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,建设单位及时在平台上传结算审核结果。平台审核通过后,建设单位将结算审核结果纸质版等资料报审计局,审计局择时开展审计,并出具审计意见书。

交底完后,各方对交底内容进行了签字确认。通过这次审计交底,明确了审计程序,为本项目以后的审计资料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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